我的安宁日子没持续多久。
镇上来了个赏金猎人。这家伙明显是个门外汉,他能活到现在是个奇迹,或许幸运女神总眷顾一些傻子——这就是我运气向来不怎么好的原因,哈。他举着那张皱皱巴巴的通缉令到处问,小孩,老人,我打赌他巴不得能从十几个月大的婴儿嘴里都撬出点儿什么玩意。
他骂骂咧咧地靠在酒馆桌旁边,背对着我,角落里是几个被吓到的姑娘。我看都不用看就知道那金头发的意大利佬今天不在,否则这家伙现在能站着?这事就足够我嘲笑他几百次了。我慢慢走到他背后,嘴里叼着跟根雪茄,然后摸出火柴,狠狠一擦——在他的肩膀上。火光映着他怒不可遏的脸,喔,喔,老兄,你的头发真的竖起来了,没骗你。
“嘿,老兄,冷静!我只想借个火。”
我含糊不清地道着歉,明显缺乏诚意,然后狠狠吸了一口雪茄,冲老板要了一杯龙舌兰。他的脸由于愤怒而抽搐着,那双眼睛像是要把我钉死在酒馆的柱子上,认真的?他的手甚至已经摸上了枪套。
“不过我还是要提醒你一句,以你这么大的动静,哪个通缉犯都会在你把缰绳交给那群小孩儿之前跑到下个镇子,门外汉!”
我抛了一枚五十美分的硬币给门口看热闹的小孩儿,摆摆手示意他们走远点,保守估计,这菜鸟的枪法极大可能是瞄头打肩的那种、总而言之,令人害怕而费解的差。
他死死咬着那口不怎么整齐的牙,猛地将杯子里没剩多少的酒灌下去,接着狠狠把杯子砸在地上。又来一个——怎么就没人愿意认真听我讲话吗!我至少说了不下三遍让他冷静吧?然后我得到了——砰,我甚至不知道他听见老板内心的咒骂没有。
下一秒我的领子被死死攥住,呃,我猜他一开始想用揪着领子把我提起来的方式,至少在发现我比他高大半个头之前都是这么想的。我低头扫了一眼,在看到他踮起来的脚之后我实在是没忍住,然后惨剧发生了,我被含在嘴里的酒狠狠呛住了。辛辣的酒液刺激着我的舌头和喉咙,我一把推开他,扶着桌子。
他冷哼一声,朝我的披肩上啐了一口。……老兄,你这下真的让我有点生气了,这可是我敬爱的奶奶亲手给我织的,你完了,我今天要是不给你点教训,我从此把草叉当枪使。我死死盯着他,将披肩撩到肩上。
下一秒我叫醒睡在枪套里的小美人,食指搭在扳机上,我懒得跟他废话了。枪压在腰侧,左手打在转轮三次。三发子弹,一发送给他枪套里的那块废铁,一发送给他踩的那块地板,最后一发送给他毫无品味的帽子。
“滚吧!”
我大笑着,龙舌兰酒让我的舌头全然麻了,我知道我现在说的话没几个词能听清,但很显然,没什么必要。我还有三发子弹,足够把他赶到镇子外面。我最后捏了捏帽檐,冲着他落荒而逃的背影举杯。
“Adios,ami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