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林西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拟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30人(其中公安辅警人员5人)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30人,其中公安局辅警人员5人,另外25人,统一由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招聘后分配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公安辅警人员除参加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的笔试外,报名、体能测试等其他事项均由县公安局负责,具体招聘条件和办法见《林西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人员公告》。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截止年7月30日前具有林西县户籍。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在年8月25日至年8月25日期间出生);
(四)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有网上下载的学历认证报告);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试用期内)工作人员;
(二)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三)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劳动(聘用)合同纠纷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方案、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相关信息将在林西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一)发布方案
招聘方案发布时间自年8月23日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