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各地区、各部门推荐上报、公众投票和评委会评选,内蒙古自治区第七届全区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已经确定,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接受监督,现予以正式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请于年10月1日前以书面或电话、电子邮件形式与自治区第七届道德模范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