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现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幼儿园教师20人,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为城区公办幼儿园教师。
二、招聘原则、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人岗相适、人事相宜,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年7月1日至年7月1日期间出生);
(三)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学前教育、音乐类、美术类专业的毕业生,包括年毕业生;
(四)具有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或以上层次的的教师资格证,符合人社部发〔〕24号文件关于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要求的。
(五)林西县户籍或高考时生源地为林西县户籍。户籍取得时间为年7月1日前。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劳动(聘用)合同纠纷的;
(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相关信息将在林西县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