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有效阻断传染途径,防止疫情扩散蔓延,林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根据林西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令(第3号)要求,决定对林西县辖区实行交通管制,特通告如下:
1、自年2月2日17:00起对林西辖区实行交通管制,具体解除时间视疫情情况决定。
2、交通管制期间,除第3号令规定允许上路行驶的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不得上路行驶。交警大队将在各个路口实行交通管制,请广大市民给予理解、支持。
3、运送病人的私家车辆可先上路行驶,后向交警大队报备行驶路线、到达地点,对虚假报备一经查实的将严厉打击。报备受理单位:林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受理—
4、对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依法上限处罚。
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工作,服从交警指挥,并充分认识疫情的严峻性和复杂性,自觉遵守第3号令规定要求,不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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