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型环境基金会供不应求
2015年伊始,随着史上最严新环保法的正式实施,环境议题再次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面对日益严峻的环境挑战与威胁,环境善治的理念正在得到越来越多的认可与实践。环境善治强调在推动环境问题解决的过程中,通过建立有效的机制,政府、企业、社区、环保组织等多方合作,共同管理环境公共事务。其中,公众持续而深入的参与对于推动新环保法的真正落地至关重要。为此,新法也特别强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
中国论文
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内民间环保组织不断成长,它们通过搭建平台,开展丰富多样的环保公益活动,在推动公众参与环境治理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资源的相对匮乏一直是制约民间环保组织持续发展的一大关键问题,大部分环保组织的稳定性和工作的持续性较弱,社会影响力显著不足。近年来,中国本土基金会快速兴起,为民间组织的发展提供了新的资源渠道。不过,值得注意的是,环境保护当前并未进入中国基金会最关注领域的前十位,以环保为使命的基金会不仅所占比例较低,而且在基金会资源配置方式上,大多以自我运作项目为主,资助型环境基金会的数量十分有限。
文 - 胡小军 中山大学中国公益慈善研究院 智库中心主任
资助型环境基金会供不应求
公 益 评 论
2015
公益评论月报对此,一些富有远见和创新精神的环境基金会站在环保公益行业建设的视角,开展了一系列的探索与尝试。总结起来,当前以民间环保组织为主要资助对象的基金会在资助策略上初步呈现出三个方面的趋向:
首先,基金会之间的联合资助计划正在增多,通过整合不同基金会的优势资源,资助项目的整体影响力得以增强。例如旨在支持大气污染防治民间公益行动的“卫蓝基金”,就由阿里巴巴公益基金会、SEE基金会和能源基金会等多家机构共同发起。在2013年11月,9家本土基金会也联合发起组成了“中国环境资助者联盟(CEGA)”筹备委员会,期望推动中国环境资助机构之间的交流学习与行动协作。
其次,基金会在环境资助议题的选择上更为聚焦,对环保组织专业能力的要求逐步提高。例如由千禾基金会等机构发起的“南中国环境基金”,立足珠三角地区实际,将珠江流域水体污染防治与水资源保护作为2015年的资助重点。类似的案例还包括自然之友基金会设立的“环境公益诉讼支持基金”,针对计划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环保组织进行资助,积极响应和推动新环保法中关于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落实。
第三,基金会对环保组织的资助从单一的资金支持逐步转向全方位的综合支持。例如SEE基金会和全球绿色资助基金(GGF)发起的“劲草同行”,为处在成长期的民间环保组织关键人才提供持续支持,除了资金外,该计划还通过构建同伴学习络,组建包括企业家、学界专家在内的“导师团”,为环保组织提供一对一的辅导。同样,万通公益基金会除了长期资助开展生态社区建设项目外,还致力于搭建“城市生态社区建设络平台”,为关注城市社区可持续发展的民间组织提供系统的培训和专业支持。
整体而言,当前本土环境基金会的发展与民间环保组织的实际需求之间还存在较大距离。为此,一方面需要推动更多的基金会释放资源和空间支持一线民间环保组织,促进环保公益行业专业分工体系的形成;另一方面,现有环境基金会还应着眼于自身的能力建设,特别是提升资助能力,不断优化和改进资助策略。与此同时,一些地方政府也从政策上对环境基金会的发展予以鼓励。例如在广东省环保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培育引导环保社会组织的意见》中明确提出鼓励具备条件的自然人、法人和社会组织捐赠,依法成立各种形式的环境保护基金会,为环保公益事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如前所述,环境保护已经凸显为重要的民生问题。其中,社会组织的有效参与对于推动我国环境治理结构与模式的转变以及环境善治目标的达成意义重大。回顾环保组织的发展历程,我们看到众多草根环保组织虽时常身处各种困境,但在推动民间环保事业的道路上矢志不渝。而近年来国内一些环境基金会所开展的各种创新性探索与实践,也使我们有理由相信,基金会在环保公益行业推动、环境议题构建以及社会价值引领中能够发挥关键而独特的作用,成为推动生态文明落地和美丽中国建设的一支积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