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报评:不必担心无偿献血者优先优惠用血
深圳的这一条例要做的是通过法律明确献血者的权利和政府的责任,以及奖励献血者的爱心和付出等等,无偿献血者优先优惠用血只是其中一个方面。
○肖擎/文
《深圳经济特区无偿献血条例》日前经深圳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这是深圳时隔20年后,从法规层面对无偿献血条例进行全面修订,自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修订后的特区无偿献血条例增加了不少新内容,无偿献血的体制机制更趋完善。看舆论反应,条例中以“无偿献血者所献血液经检验合格的,其本人临床用血可终生无限量优先使用、免交临床用血费用”最引人关注,引起的讨论也最多。
有人认为无偿献血不必享受这样大的法规倾斜,有人觉得无偿献血就是要有人性化补偿和激励,还有人疑惑,这会不会导致功利性献血,进而引发一些问题?态度不一,但说明人们对献血用血很看重,法规政策的些微改变,大家也很敏感。
在我看来,这是一个跟立法精神以及地方现实高度相关的问题。我国的献血法规定,无偿献血者临床需要用血时,免交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并没有载明无偿献血者终生无限量优先使用。但各地根据献血法制订的地方性办法,很多都有无偿献血优先优惠用血的总体原则,“终生无限量优先使用”比起很多地方尺度更大,这样的修订跟上位法是什么关系,符不符合立法精神,地方会有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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